• 區劃代碼:130921000000
    地名由來:因滄州為名。(中國地名語源詞典)

    歷史沿革:滄縣秦屬鉅鹿郡。西漢置浮陽縣,(治所今在舊州鎮東關村),屬幽州渤?。北魏熙平二年(517年),分瀛、冀二州之地置滄州,治饒安(今鹽山縣舊縣)!侗敝艿乩碇尽份d:“北魏所置,蓋取滄海為名,故名滄州”。隋開皇十八年(598年),改浮陽縣為清池縣,屬渤?。唐武德元年(618年),改渤?闇嬷,治所仍在清池。武德四年(621年)于長蘆(今滄州)置景城郡,領清池縣。五代十國時,清池縣屬滄州景城郡。北宋,清池縣屬河北東路滄州景城郡。元代清池縣屬中書省河間路滄州景城郡,初為州、郡治所。延祐元年(1314年)5月,徙州治于長蘆。元至正十八年(1358年),州治還清池。明初,滄州屬北平行中書省,后改為北平布政使司。洪武二年(1369年),徙州治于長蘆鎮(今滄州市)。清初;滄州直屬京師。雍正二年(1724年),設河間布政使司,滄州屬之。1913年改滄州為滄縣,屬直隸省渤海道。1928年直隸省改稱河北省,滄縣屬之。1936年,滄縣劃屬河北省第七督察區。1938年九月,建立滄縣抗日民主政府,南運河以東地區屬山東省冀魯邊區。1944年滄縣南運河西部地區與青縣,交河縣連壤地區組成青滄交縣,屬冀中地區八專區。1945年5月,由滄縣、青縣、新?h(今黃驊市)、靜?h四縣邊緣地區建四邊縣,10月撤銷。1946年1月,青滄交縣撤銷,南運河西部地區設滄縣縣佐。同年6月,重建青滄交縣,仍屬冀中區八專區。1947年6月15日,城區設滄市。1948年,滄縣和青滄交縣均屬冀中區八專區。1949年8月,滄縣劃歸河北省滄縣專區。同時,滄市改為滄鎮。1953年12月,滄鎮劃歸滄縣轄。1958年6月,滄縣專區與天津專區合并為天津專區(駐滄縣),轄滄縣。同年9月5日,滄鎮復改稱滄市,12月20日,撤銷滄市并入滄縣。1959年1月,撤銷天津專區,滄縣改由天津市轄。1961年5月,滄縣改由滄州專區轄。同年6月,滄縣城關建立滄州市。1970年滄州專區改稱滄州地區,仍轄滄縣。1984年1月改由滄州市轄。